什邡31-4井组钻采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期公示
2022-06-24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产能建设及勘探项目部对什邡31-4井组钻采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开展工作进行如下公示:
项目名称:什邡31-4井组钻采工程
项目地点: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德新镇富兴村7组
项目过程:什邡31-4井组包括什邡31-4井、什邡31-5井、什邡31-6井、什邡31-7井。什邡31-4井组钻前工程于2021年2月2日开工,2021年2月28日完工。什邡31-4井钻采工程于2021年4月13日开钻,2021年4月27日完钻;2021年10月21日完成试气作业。什邡31-5井钻采工程于2021年3月25日开钻,2021年6月5日完钻; 2021年10月21日完成试气作业。什邡31-6井钻采工程于2021年4月1日开钻,2021年5月16日完钻; 2021年7月23日完成试气作业;什邡31-7井未实施。地面建设工程于2021年7月22日中交。什邡31-4井组钻采工程于2021年11月至2022年9月为试生产阶段。
本项目在钻井期、采气期各项环保措施均得到了落实。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产能建设及勘探项目部
验收内容:开展验收工作
公示时间:2022年6月24日--2022年7月1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署加盖公章
联系人:胡雪婷
联系电话:18628157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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