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沙324HF井组钻采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期公示
2022-11-15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产能建设及勘探项目部对江沙324HF井组钻采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开展工作进行如下公示:
项目名称:江沙324HF井组钻采工程
项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赵家镇金山村12组
项目过程:
江沙324HF井组包括江沙324HF井、江沙324-1HF井、江沙324-2HF井。
江沙324HF井组钻前工程于2018年10月30日开工,2018年12月21日完工。
江沙324HF井钻井工程于2019年1月22日开钻,2019年3月17日完钻;2019年5月27日完成试气作业。
地面建设工程于2022年5月19日完工。
江沙324-1HF井、江沙324-2HF井于2022年7月6日《关于明确江沙321-1等40座井组下步工作的批复》(分公司开发〔2022〕26号)不再实施。
该项目2022年7月至2023年4月为试生产阶段。
本项目在钻井期、采气期各项环保措施均得到了落实。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产能建设及勘探项目部
验收内容:开展验收工作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5日--2022年11月21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署加盖公章
联系人:胡雪婷
联系电话:18628157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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