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庙111井组钻采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期公示
2023-09-18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产能建设及勘探项目部对高庙111井组钻采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开展工作进行如下公示:
项目名称:高庙111井组钻采工程
项目地点: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新盛镇天鹅村
项目过程:高庙111井组包括高庙111井、高蓬401HF井、高蓬401-1HF井。高庙111井钻前工程于2020年4月28日开工,2020年5月21日完工;高蓬401HF井组钻前工程于2021年9月15日开工,2021年10月25日完工。
高庙111井钻井工程于2020年6月4日开钻,2021年2月18日完钻。2021年4月15日完成试气作业。
高蓬401HF井钻井工程于2021年11月8日开钻,2022年2月23日完钻;2022年4月24日完成试气作业。
高蓬401-1HF井钻井工程于2022年7月15日开钻,2022年9月15日完钻;2022年11月21日完成试气作业。
高庙111井组地面工程建设于2023年9月15日完工。
2023年9月16日至2024年2月28日为该项目试生产阶段。
环保设施竣工时间与主体工程竣工时间一致,环保设施调试时间与主体试生产时间一致。本项目在钻井期、采气期各项环保措施均得到了落实。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产能建设及勘探项目部
验收内容:竣工环保验收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8日--2023年9月22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署加盖公章
联系人:胡雪婷
联系电话:18628157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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