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沙343HF井组(江沙343HF、江沙343-1HF井)钻采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期公示
2023-11-17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产能建设及勘探项目部对江沙343HF井组(江沙343HF、江沙343-1HF井)钻采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开展工作进行如下公示:
项目名称:江沙343HF井组(江沙343HF、江沙343-1HF井)钻采工程
项目地点: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西平镇新庙村
项目过程:江沙343HF井组包括江沙343HF井、江沙343-1HF井和4口规划井。已实施江沙343HF、江沙343-1HF井。
江沙343HF井组钻前工程于2021年6月4日开工,2021年7月13日完工。江沙343HF井组地面工程于2023年9月15日中交。
江沙343HF井钻井工程于2021年8月29日开钻,2021年12月20日完井,2022年3月25日完成试气作业,2022年9月14日完成井下作业。
江沙343-1HF井钻井工程于2023年4月3日开钻,2022年6月7日完井。2023年8月18日完成试气作业。
2023年9月16日至2024年6月30日为该项目试生产阶段。
环保设施竣工时间与主体工程竣工时间一致,环保设施调试时间与主体试生产时间一致。本项目在钻井测试期、采气运行期各项环保措施均得到了落实。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产能建设及勘探项目部
验收内容:竣工环保验收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7日--2023年11月24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署加盖公章
联系人:胡雪婷
联系电话:18628157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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