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8-4井组(新沙21-60HF、新8-5H、新沙211HF井)钻采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期公示
2023-11-17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产能建设及勘探项目部对新8-4井组(新沙21-60HF、新8-5H、新沙211HF井)钻采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开展工作进行如下公示:
项目名称:新8-4井组(新沙21-60HF、新8-5H、新沙211HF井)钻采工程
项目地点: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黄许镇新龙村8组、三合村14组
项目过程:根据《关于启动新盛205-4等井钻井工作的通知》(西南油气工单开〔2022﹞47号),新8-4井更名为新沙21-60HF井。根据《关于启动新沙211HF等井钻井工作的通知》(西南油气工单开〔2022﹞2号),新8-6井更名为新沙211HF井。
新8-4井组包括新8-4(新沙21-60HF)、新8-5H、新8-6(新沙211HF)井。已实施新沙21-60HF、新8-5H、新沙211HF井。
新沙21-60HF井钻井工程于2023年6月2日开钻,2023年7月7日完井。2023年9月27日完成试气作业。
新8-5H井钻井工程于2022年9月18日开钻,2023年2月1日完井。2023年5月26日完成试气作业,2023年8月19日完成井下作业。
新沙211HF井钻井工程于2022年2月26日开钻,2022年4月8日完钻。2022年7月6日完成试气作业。
新沙21-60HF井组地面工程于2023年9月27日中交。2023年9月28日至2024年6月30日为该项目试生产阶段。
环保设施竣工时间与主体工程竣工时间一致,环保设施调试时间与主体试生产时间一致。本项目在钻井测试期、采气运行期各项环保措施均得到了落实。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产能建设及勘探项目部
验收内容:竣工环保验收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8日--2023年10月10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署加盖公章
联系人:胡雪婷
联系电话:18628157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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