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沙312井组(高沙312井、高沙312-1HF井、高沙312-2HF井)钻采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文本公示
2023-12-19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以及《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要求,现将《高沙312井组(高沙312井、高沙312-1HF井、高沙312-2HF井)钻采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高沙312井组(高沙312井、高沙312-1HF井、高沙312-2HF井)钻采工程
项目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吴家镇石洞河村11组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产能建设及勘探项目部
验收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0日--2024年1月18日(公示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署加盖公章
联系人:胡雪婷
联系电话:0838-2658516
关于高沙312井组(高沙312井、高沙312-1HF井、高沙312-2HF井)钻采工程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pdf
高沙312井组(高沙312井、高沙312-1HF井、高沙312-2HF井)钻采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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