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蓬256井组钻采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期公示
2022-11-15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产能建设及勘探项目部对新蓬256井组钻采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开展工作进行如下公示:
项目名称:新蓬256井组钻采工程
项目地点: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孝感镇杨柳村7组
项目过程:
新蓬256井组包括新蓬256井、新蓬25-16井、新蓬25-17井。
新蓬256井组钻前工程于2020年6月1日开工,2020年6月15日完工。
新蓬256井钻井工程于2020年9月16日开钻,2020年10月2日完井;2020年10月16日完成试气作业。
新蓬25-16井、新蓬25-17井于2022年7月6日《关于明确江沙321-1等40座井组下步工作的批复》(分公司开发〔2022〕26号)不再实施。
新蓬256井组地面建设工程于2022年4月28日中交,2022年7月12日完工。该项目2022年7月至2023年4月为试生产阶段。
本项目在钻井期、采气期各项环保措施均得到了落实。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产能建设及勘探项目部
验收内容:开展验收工作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5日--2022年11月21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署加盖公章
联系人:胡雪婷
联系电话:18628157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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