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蓬302井组钻采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期公示
2022-11-15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产能建设及勘探项目部对新蓬302井组钻采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开展工作进行如下公示:
项目名称:新蓬302井组钻采工程
项目地点: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扬嘉镇高斗村5组
项目过程:
新蓬302井组包括新蓬302井、新蓬302-1井、新蓬302-2井。
新蓬302井组钻前工程于2019年12月24日开工,2020年1月3日完工。
新蓬302井钻井工程于2020年1月8日开钻,2020年3月1日完井;2020年7月23日完成试气作业。
新蓬302-1井钻井工程于2020年5月7日开钻,2020年5月31日完井;2020年6月8日完成试气作业。
新蓬302-2井于2022年7月6日《关于明确江沙321-1等40座井组下步工作的批复》(分公司开发〔2022〕26号)不再实施。
地面建设工程于2022年4月11日完工。该项目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为试生产阶段。
本项目在钻井期、采气期各项环保措施均得到了落实。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产能建设及勘探项目部
验收内容:开展验收工作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5日--2022年11月21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署加盖公章
联系人:胡雪婷
联系电话:18628157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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